解放后出土了大量的楚简,从已经完成整理和公布的内容中,我们可以对先秦楚国的社会等级制度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在楚国统治范围内,一共分为五个等级:
第一个等级是公族,也就是历代楚君和楚王的后裔,以嬭为姓(秦汉以后写作芈姓)。楚公族人口众多,现有研究发现,至少衍生出上百个氏,著名的有屈、景、昭、怀、斗、成、薳、阳、番、观等。公族是楚国最主要的统治集团,很多重要的职务都由公族担任,比如令尹,这就是楚国的宰相,在楚国八百多年的历史中,能够担任令尹的异姓贵族是屈指可数的。还有一些重要的职务,甚至是由楚公族中的某些氏族来世袭担任,比如莫敖是楚军中的高级将领,所统帅的都是楚军中的精锐,就是由屈原所在的屈氏家族来世代担任的。又比如《史记·项羽本纪》中说:“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项氏就是楚公族中景氏的分支,因为祖先封在项地,又改称项氏。楚公族不仅担任了楚国各级政府中的大量官吏,楚军中的将领也主要由他们组成。
第二个等级是士族,他们是楚国统治范围内的异姓贵族,这里面还包括楚国在历史上所征服的各个国家和各个民族的贵族。他们是楚公族统治集团的有益补充,能够担任各级官吏和楚军中的将领、军官,一些人在楚国也取得了封君的地位,这是楚国的最高爵位,拥有自己世袭的封地和人民。但这里需要说清楚的是,楚国的封君绝大多数还是嬭姓楚公族的人,异姓贵族要成为封君除非是立有大功。楚国在用人制度上,历来是“内选于亲,外选于旧”,重用亲人、重用旧人,血亲政治集团的色彩非常浓厚。
第三个等级是邦人,也就是楚国的自由民,他们与楚公族同为楚族人,也就是《史记·楚世家》中所说的“楚蛮”,是楚国军事和政治力量的基础,相当于清代的旗人。他们在楚国基层政权中担任小官小吏,在楚军中担任下级军官和普通战士。
第四个等级是倌人,他们是楚国历史上所征服的各个国家和民族的老百姓,人数最为众多。《国语·楚语》中说:“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征南海,训及诸夏”。楚人的好战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按照楚国的祖制,楚王只要五年不出兵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死后就不能按照王礼来安葬。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被楚国所灭掉的国家不计其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仅仅在春秋时期就吞并了四十五国,还有很多在中原史书中根本就没有记载。倌人的地位在楚人(即邦人)之下,是楚国最主要的生产者、劳动者和兵源,也是楚国最主要的赋税承担者。《宋玉对楚王问》中说:“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下里》、《巴人》是巴蜀的民歌,《阳阿》、《薤露》是齐鲁的民歌,《阳春》、《白雪》是楚国的民歌。在楚国的首都唱巴蜀的民歌,有数千人能跟着一起唱,在楚国的首都唱齐鲁的民歌,有数百人能跟着一起唱,而在楚国的首都唱楚国本地的民歌,却只有几十人能跟着一起唱,这就说明被楚国所征服和统治的各个国家与各个民族的人口是非常多的,倌人的数量早就超过了邦人。过去修建三峡大坝之时,对三峡库区进行抢救性发掘,才发现到了战国时期,楚国的领土向西已经抵达了重庆,在这一范围内发现了大量的楚墓,包括高等级的楚贵族墓。
第五个等级是奴隶,主要是臣、妾、奴、僮、侸等。臣是指男性的奴隶,妾是指女奴,奴是因罪而罚的罪奴或对外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僮是从少数民族地区掳掠或者买来的奴隶,侸是指未成年的奴隶。这些奴隶分别被楚国的公族、士族和邦人等前三个等级所占有,主要是属于私人家庭的奴隶。由于楚国的邦人这一等级也占有奴隶,所以楚国家庭中拥有奴隶的现象可能比较普遍,这些奴隶主要是来自于战争中掳获的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的人。
山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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