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处士墓志铭
【明 王直 撰】
吉水同江郭氏,盖汾阳王子仪之裔。南唐时有在徽者,为鸿胪卿,以言事谪庐陵,子晖因家庐陵之麻冈。六世孙咏又徙今同江。其后有季真者,生喜叔,为新淦蒋沙毛氏赘婿,生务远,因冒姓毛。处士之曾大父、大父、父也,虽皆不仕,而皆以忠厚闻乡里。
务远娶高氏,生处士,讳望,字子瞻。其曰瞻云处士者,里人之所称也。性最淳笃,其治身治家必循理义,不为侈靡傲放。既壮有四方志,尝挟资出游,览江湖之胜;及倦而归,理田园,齐家众,一以勤俭为本。友爱三弟,人无间言。季弟子南早卒,抚育其子女,俾皆有室家。尤号鲠直,是非邪正不苟为异同。人或有争讼,不白之官而质之,处士辄据理论断,无不悦服而去。爱其子,择师教之。
仲子俊,取进士,为行人,奉使四方,常乘传过家,捧觞称寿,处士为之喜,人亦莫不以为荣。藩宪大臣及诸郎官、御史与俊善,而慕处士之德者,有事过其乡,必往拜焉。处士辄置酒款洽终日,虽老未尝有惰容,诸公贵人益敬爱之。后升为兵部员外郎,处士数以忠勤为训。
癸亥秋,俊谒告归省,宾客之来者益众。处士日坐堂上,俾得尽其情,欢忻交通,和气充溢,天下之乐莫加焉。如是者盖岁余。甲子八月,俊还朝,处士复申前训,而益以谨慎,且曰:「吾先人冒毛氏,今三世矣。人各有本,不可以不复。尔往请于朝而复之。」俊如其志,得请,复姓郭以告处士。而处士以俊行之,月廿四日无疾而终,享年八十。
娶萧氏,先卒。子三人:长琏,次即俊,次珵。再娶袁氏,亦先卒,子一人,曰宾。又娶邵氏。孙男十三人,女五人。曾孙男十人,女缺人。俊归治丧,将以缺年缺月缺日,葬于里郭公山先茔之次,自为行状谒予铭。予与俊善,何可辞?
铭曰:
郭居同江,汾阳之裔。
处士承之,善声世继。
有伟令子,训以义方。
翔于郎曹,为亲之光。
水木本源,笃念弗替。
克复其初,祖考用慰。
归藏兹山,既固且安。
昭德有铭,终古弗刊。
——《四库全书》之《抑庵文集》
